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It is just plain text with the addition of some XML tags enclosed in angle brackets.

只是純文字與另外一些XML標籤密封在角括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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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arriage return (CR) and line feed (LF).

由來講解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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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head runat="server">
    <title>未命名頁面</title>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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視窗

視窗物件即是指瀏覽器視窗, 它是最高層次的物件之一, 因此用途很廣, 例如: 開啟新視窗、彈出訊息柜和輸入柜、控制窗柜等。 下表列出了視窗物件的方法屬性:

物件 方法 屬性 事件
window alert(message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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事件

事件是由系統轉化使用者的動作或系統訊息而得來的。 使用者的動作例子包括: 按下滑鼠鍵、確定送出表單等。 而系統的動作包括: 當一頁完全載入, 或瀏覽器要離開某頁等。 系統會將每個動作轉成一個事件, 然後送到程式, 我們便可以跟據不同的事件來設計不同的工作。 這種工作模式就叫做事件處理 (Event Handling), 而負責處理事件的名稱就叫做事件處理者 (Event Handler)。

事件處理的好處就是不用在主程式內檢查某事件有否發生, 我們只須把要做的工作連繫到事件, 當某事件真的發生了, 系統就自動把這個訊息送到程式, 那就會自動執行要做的工作了。

JavaScript 的事件處理者通常是連繫著物件的, 因此不同的物件就支援不同的事件處理者。 以下是 JavaScript 常用的事件處理者:

事件處理者 事件發生於
onBlur 使用者離開某一欄
onChange 使用者改變某一欄的內容
onClick 使用者按下某個按鈕
onFocus 使用者的輸入焦點進入某一欄
onLoad 某一頁完全載入
onMouseOver 滑鼠游標在某個物件之上
onMouseOut 滑鼠游標離開某個物件
onSelect 使用者選擇某一欄的內容
onSubmit 使用者確定送出某表單
onUnload 正在顯示的一頁被改變

 

把函數指定到事件

我們通常把那些在某事件發生後要做的工作寫成一個函數, 不過如果你的工作很簡單, 可以不用寫在函數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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函數

函數其實是一組程序, 你可以自行定義它來做指定的工作。 在定義了函數之後, 當你要執行該函數的程序, 只須呼叫它便可。

使用函數的好處是可以將一個大的程式分成多個小部份, 方便管理及偵錯, 還可以讓程式的每個部份都可以享用函數, 以減少重覆的程序。

語法: 定義函數

function function_name() {
   // 在大括號的範圍內寫入程序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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變數

變數是用來儲存或讀取一些資料, 以方便進行運算。

寫法:定義一個變數

只定義一個變數的名稱, 但不即時指定它的資料:
var variable_name ;

定義一個變數名稱, 同時指定它的資料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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物件是什麼呢?

JavaScript 是物件導向程式語言, 簡單來說即是瀏覽器內的任何東西都視作物件, 而每個物件又可能包含 (contain) 其它物件。 大家可以用十秒時間想一想你的瀏覽器內有些什麼東西, 如果想到的話可以再想想這些東西又包含了什麼其它的東西。

為了讓大家清楚 JavaScript 的物件架構, 在這一節內我會針對以下圖片來說明物件

js_tut_fig1

圖一: JavaScript 物件層次圖 (JavaScript Object Hierarchy)
來源: Netscape JavaScript Reference

圖一是 Netscape 網站內一幅 JavaScript 的物件層次圖, 每個長方形代表一個物件, 長方形內的文字表示該物件的名稱 (Name), 連繫長方形的線表示了物件物件之間的層次關係。

最高層次的物件有兩個: window  和  navigator 。 我們首先看看  window ,它包含了 document 物件, 即是說 windowdocument 的包含者 (Container), 再看看 document , 它包含了 Form 物件, 即是說 documentForm 的包含者。

物件的表示方式

現在知道哪個物件包含哪個物件, 那麼如何表示它們呢?

想表示某個物件, 主要步驟有三個:

  1. 第一步: 找出該物件的名稱, 名稱是很重要的。

    要找出一個物件的名稱, 主要有兩個步驟:

    1. 找出該物件的 HTML 標記裏 name 屬性的值, 而這個值就是該物件的名稱了。 例如有一個表單, 它的 HTML 碼如下:

      <form name="my_form">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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因為 JavaScript 是寫在 HTML 檔的, 所以 Netscape 定義了一個 <script> 標記 。
瀏覽器會將 <script></script> 中間的東西視作要執行的 JavaScript, 而不是HTML 。

<script> 有兩個屬性 (Attribute)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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誕生

Netscape 公司於 1994 年 4 月成立, 初時發展了一種電腦語言 LiveScript , 其發展目的主要有兩個: 第一, 在伺服器端, 附助 Netscape 發展的伺服器程式 LiveWire。 第二, 在客戶端, 加強 HTML 的表達能力, 亦即是提高網頁的互動性。

當時 Sun 公司也在發展 Java , 其後因為 Sun 公司與 Netscape 公司合作發展 LiveScript , 所以 LiveScript 就改名做 JavaScript, 而發展目的也多了一個, 就是附助 Java 在網頁上運作, 最後,   JavaScript 於 1995 年 12 月誕生了, 版本為 1.0 , 支援的瀏覽器有 Netscape Navigator 2.0 。

根據 Netscape 公司的統計, 現時網上有大約 3 百萬網頁使用了 JavaScript 。

若果想了解 JavaScript 的版本資訊, 請參看本站的初階教學。

功能

JavaScript 可分成兩類: Client-Side JavaScript (客戶端 JavaScript) 和 Server-Side JavaScript (伺服器端 JavaScript), 而本站所講述的 JavaScript 只限於客戶端 JavaScript , 至於伺服器端 JavaScript , 可以去 Netscape JavaScript Reference 。

顧名思義, 客戶端可以是我們所用的瀏覽器, 客戶端 JavaScript 只可以在瀏覽器內執行。

很多人會以為 JavaScript 和 Java 是同一樣東西, 其實它們在技術上是有很大分別的, 它們只是語法相近而已。 以下是 JavaScript 和 Java 的基本分別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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